省各单位、各地级以上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8〕27号),推进覆盖范围广、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,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“掌上办”、“指尖办”,结合我省“数字政府”改革建设实际,我局组织编制了《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第1部分:总体规范》《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第2部分:数据规范》《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第3部分:功能规范》《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第4部分:建设规范》《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第5部分:运营规范》《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第6部分:安全规范》等标准规范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标准电子版可通过数字政府标准信息平台(/szzfbzxxpt/cbml/index.html)浏览下载。
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,请及时向我局标准建设处反馈。
附件:
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
2019年8月9日